我市执行统一的培训补贴标准,对符合条件的六类人员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。参加A类职业(工种)培训的,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60课时,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,参加B类职业(工种)培训的,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,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,参加C类职业(工种)培训的,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,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600元。